竹箦中心小学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食堂工作是学校后勤工作的重点,饮食的安全、卫生直接影响着学院的稳定和发展,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由学校校长担任
副组长:由学校分管副校长担任
成 员: 各科室负责人 学校校医 食堂负责人
二、对中毒者采取紧急处理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采取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标本,以备检验;
3、组织医生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4、及时将病人送医院进行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三、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为控制食物中毒事故扩散,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已售出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食品,予以销毁或监督销毁。
四、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并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要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五、食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向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卫生防疫站报告食物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
2、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卫生防疫站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并报告溧阳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卫生防疫站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①中毒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③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④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制度的食物中毒事故;
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⑥溧阳市卫生局、溧阳市卫生防疫站接到跨辖区的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应当通知有关辖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并同时向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有关电话:
急救中心:120 市教育局: 7222160 市安监局: 88326806 市卫生局: 87223475 当地医院:87700120 镇政府: 87700102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87266138